关于征集第九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 创业大赛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2-04-20浏览次数:414


各学院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促进广大青年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组织动员广大青年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列,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共同举办2022年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营暨第九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其中社会企业组专项赛、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营和大赛闭幕式拟定于今年9月在大连举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喜迎二十大创新创业赢未来

二、主要安排

本次专项赛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等4个领域分别举办专项交流营和创新创业赛事,为参赛创业青年和县级青年创业组织代表提供技能培训、展示交流、咨询辅导、资本对接等服务

1.科技创新专项。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夭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2.乡村振兴专项。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休闲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3.数字经济专项。重点关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4.社会企业专项。重点关注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项目。

、活动规则

1. 专项赛组别设置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其中,乡村振兴专项赛另设电商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241为界。

1)创新组指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5年之间〔201741日(含)至2020331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4)电商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7410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2.参赛人员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64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2)参赛项目可由个人申报,也可由团队申报

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中30周岁()以下〔199141()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3.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4.项目申报

1已进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企业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第一申报人应为法定代表人〕。

2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5.奖励

参加第九届“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全国赛)各专项赛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获奖项目将获得全国组织委员会颁发的奖杯和证书,优秀项目可获得各主办单位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部分获奖项目将获邀参加综合交流营活动。并提供相关的资金、项目培育孵化融资服务支持

四、工作要求

学院团委可结合本地区发展状况和产业导向,积极动员、遴选、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加。项目需在429日前将第九届“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商业计划书及项目PPT发送到邮箱:941986324@qq.com

联系人:陈栩俊     电话:15727812779

第九届“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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