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之间,干部与干事之间的团结合作精神,协调好各部门工作,保持各部门思想的一致性,让每一位学生会成员都能及时了解学生会总体运行情况,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特制定例会制度。

第二条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团委学生会工作,顺利实现“来自于同学,服务于同学”宗旨的保证。每个学生会成员都有参加例会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团委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三条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时间为每月第三周的周三。各部需及时对上一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汇报。学期末各部需提交本学期工作总结,此总结记入部门年终考核。

第四条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由副主席主持。各部部长(或副部长)总结上月工作并做下月工作计划,办公室做好记录;正副主席均不在时,由办公室主任主持。

第五条办公室做好通知,与会者需提前5-10分钟到场,任何干部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确因有事的需要以部门为单位,提前半日向监察部请假,过后不予受理。监察部负责考勤工作,考勤情况应与各部评优及个人评优挂钩。

第六条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进行中请勿交头接耳,嬉笑打闹, 会议进行中应自觉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

第七条参加会议时必须携带工作手册以作记录。

第三章 主席团例会制度

第八条主席团例会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暂定时间为每周二。主席团成员向老师汇报各部近期工作,并拟定近期工作计划。

第九条会议由主席主持,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记录。

第十条参加会议时必须携带工作手册以作记录。

第四章 各部门例会制度

第十一条各部门例会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暂定为每周一次,具体时间由本部门弹性决定。与会者为部长(包括副部)及部门各成员。各部员及时汇报近期工作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起讨论解决,并拟定近期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会议由部长主持,本部成员负责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参加会议时必须携带工作手册以作记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每次会议内容要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上完整、清晰的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者及会议内容。

第十五条会议的时间、地点若有临时更改,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十六条无故缺席会议2次,或者迟到、请假(由于上课或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的除外)累计3次以上(3)者,给予批评。对于无故缺席达3次者,给予除名处分。

第十七条新成立学生会从公示之日起即开始展开各项工作,上届学生会主要成员需在新成立学生会召开成立大会前,全力支持新一届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处理好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校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