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 2026 年体育文化节积分评选规则

发布者:校团委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6-04-10浏览次数:19

    为全面落实“五育并举”教育方针,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展现我校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特制定大连海洋大学 2026 年体育文化节积分评选规则。本规则旨在通过科学、公正的积分体系,激励各学院积极参与,在竞技中增进交流,在拼搏中凝聚力量。

 一、积分总则

(一)积分构成:本次体育文化节团体总分由各单项比赛积分累加而成。

(二)积分对象: 以各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单项比赛中获得的积分,均计入其所属学院的团体总分。

(三)积分依据:各单项比赛的最终名次,以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成绩为准。

二、单项比赛积分细则

 本届体育文化节共设 8 个比赛项目,各赛区根据各项目特点,将 8 个项目分为三类:个人小球类、团体球类、展示类。

(一)个人项目(乒乓球、羽毛球、匹克球、健身健美)

 次

积分(单项)

 

第 1 名

18 分

 

第 2 名

14 分

 

第 3 名

12 分

 

第 4 名

10 分

 

第 5-8 名

7 分

统一积分

第 8-16 名

3 分

统一积分


      特别说明:

 1.乒乓球比赛按组别(男单、女单)分别录取名次,积分累加。

 2.羽毛球比赛按组别(男单、女单)分别录取名次,积分累加。

 3.健身健美大赛按组别(男子健体、女子健体)分别录取名次,积分累加。

(二)团体项目(气排球、篮球、女足、黑马杯足球)

这类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组队,采用集体积分制,积分翻倍(相当于两倍单人项目积分)。

名 次

黑石礁校区积分(单项)

大黑石校区积分(单项)

1

36 分(18*2

28 分(根据参赛队伍比例调整)

2

28 分(14*2

24 分(根据参赛队伍比例调整)

3

24 分(12*2

20 分(根据参赛队伍比例调整)

4

20 分(10*2

14 分(根据参赛队伍比例调整)

5-8

14 分(7*2

12 分(根据参赛队伍比例调整)

参与分

12 分(3*4

未获奖但完赛的参赛队


三、团体总分积分规则

学院团体总分=单项积分总和+团体项目积分总和+额外加分

为了鼓励学院全面参与和营造良好氛围,设置额外加分项如下:

1.优秀组织奖(4 项):获奖学院加 30 分。评选依据:两校区活动组织次数与质量、活动参与度与影响力。

2.全勤参与奖:凡报名参加全部 8 个大项中至少 6 项及以上的学院(个人项目参赛人数不得少于 5 人),加 40 分。

3.宣传影响力奖:各学院在校级媒体(校团委网站、公众号)发布体育文化节相关推文,按质量每条加 5-10 分,

上限 20 分。

四、积分规则说明

1.取各项目最终成绩的前八名进行积分。若参赛队伍不足八支,则按实际名次录取,积分从第一名依次递减。

2.若出现团体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以下顺序排定名次:

1获得单项第一名(冠军)数量多者名次列前;

2获得单项第二名(亚军)数量多者名次列前;

3以此类推;

4若仍相同,则名次并列。

五、奖项设置与表彰

    (一)团体奖项:

1.“体育文化节”团体总分前六名:颁发奖牌。

2.“优秀组织奖”:评选4个学院,表彰在组织参与、赛风赛纪、观众组织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

 在体育文化节闭幕式上,颁发“年度体育总冠军”流动奖杯(团体总分第一名)、“优秀组织奖”牌匾以及各单项奖杯。

(二)单项奖项:

1.各比赛项目前八名(个人/团队)颁发荣誉证书。

2.各项目评选“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颁发证书。

在体育文化节闭幕式上,颁发个人赛前八名荣誉证书、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证书。

六、活动说明

1.本规则解释权归校团委、体育部所有。

2.校团委成立“积分核算组”,每周在“体育文化节专题网站”或校团委公众号更新各学院实时积分榜,保持透明度,营造竞争氛围。

3.设立仲裁委员会,对比赛争议和积分统计异议进行最终裁决。

4.各单项比赛的具体规程、时间、地点、报名方式等,

 请关注后续下发的各项目竞赛通知。

5.各参赛单位应严格审核运动员资格,确保参赛学生身体健康,并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编辑/宋欣嘉

审核/龙 玥 张云鹏 刘冰冰

校对/龙 玥 张云鹏 刘冰冰